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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2-02-17 12:11:52 来源:

关于“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声明

为明晰“家庭教育指导”培训项目的体系运营管理,规范培训活动,现就“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及证书发放声明如下:

1.“家庭教育指导”暂未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2.“家庭教育指导”属于专项职业能力培训,专项职业能力是可就业的最小技能单元,具有一定技术含量,掌握这项能力需要经过专业指导或相应的实操培训。

3.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劳动者熟练掌握并应用某项实用职业技能的证明,表明劳动者具备了从事某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

4.通过培训考试并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学员,相关资料将被纳入到省级鉴定中心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官方网站人才信息库,供用人单位查询。

5.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人社部统一印制、盖有发证机构钢印、长期有效;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6.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由国家人社部监制,无国徽等标志,证书样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7.请各相关合作单位依照以上内容开展网站宣传、平台宣传、招生简章、自媒体宣传等工作,切勿盲目扩大宣传。

8.如发现相关合作单位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欺骗行为,我平台将停止与其合作。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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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2/14